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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欧洲之前,和很多人一样,我也大致认为二十多岁是比较理想的结婚年龄。具体一点说,一个人最好在本科同学里找个对象,然后结婚。为什么呢?因为一般来说,本科同学是来自不同地方,使用同一语言,在同龄人里自身条件和兴趣爱好相对接近的一个群体。同时,处于这个阶段的个体,相互之间在本质上没有复杂的工作利益关系,因此更有理由假定关系承诺的纯粹性。而这两个因素,个体条件的相对匹配和关系承诺的相对纯粹,对于维系作为长期制度的婚姻都是重要的有利条件。

那时觉得,这说法挺对。

刚到伦敦的时候,和当地人闲聊,听他们说最好的结婚年龄是四十岁。那时的我将此视为笑谈。记得我回应道,在我们国家,四十岁已经有好多人离婚了。后来在那儿住下来,每天观察,耳濡目染,才慢慢认识到,这不是在开玩笑,是在认真说事。对于这些伦敦人,理想的人生是这样的:二十岁以前,年少疯狂。三十岁以前,把专业方向确定下来,学到一技之长。三十岁以后,开始建立自己的事业,工作,挣钱,结交朋友,认识和享受自我。这样到了四十岁的时候,一个人大致就会积累一定的事业和经济基础,对自己也有了一些有依据的认识,这时再找对象,结婚生子,才是对自己和他人都比较负责任的做法。

然后就觉得,这也挺对。

如果再阅读更多的民族志,还会发现更多的这样“挺对的”的婚姻模式。

这些不同的模式在说什么呢?这里就涉及一个代际更替所需时间的问题。

这些年我断断续续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前几天阅读王铭铭老师和杨清媚老师撰写的“从《生育制度》到《乡土中国》”一文时,看到文章里也提到这个理论点,不由想多议论几句。下面我把文章中的这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乡土中国介于“原始”与“现代”之间,与二者有不少相通之处,但情况比较特殊。

中国传统社会大家族组织发达,子方脱离亲方的机会很少。一个人可能三十岁的时候儿子就成年了,他自己正当年,是没有可能将财产和身份交给儿子的。如此一来,家三角的破裂便延迟了。这接续了“原始”的特点,但不同于“现代”。

在现代社会,成年期比较晚,反而使世代交替失去其部分必要性,甚至代代相承也出现了问题——比如一个人三十岁以后才有儿女,而他的儿女在三十岁才刚刚就业或者处于事业起步阶段,那么这时候他已经六十岁了,其事业大概率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手可以接替的。

现代社会放弃以亲属体系作为继替原则,一再推迟成年的门槛(或者说提高成年的成本),致使大批生理已成熟的青年在预备期中消磨青春,实行晚婚,甚至晚到连结婚兴致都丧失了。这导致社会活力消磨,严重影响了家三角的延续。”

这是一种主张。

那么另一种主张是什么呢?

另一种主张就像本文标题所言。它说一个早熟的人群大致二十年左右就有一个代际更替;而一个晚熟的人群,代际更替则需要大致三十五到四十年。后者是现代社会的特征。反映在个体身上,这就包括以婚嫁为中心的一系列时间安排的差异,比如学习就业的时间等等。

多数国家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都会出现平均婚育年龄推迟的现象。因此这里我先聊聊这个“二十年”和“四十年”的区分所涉及到的几个问题:

第一,对于个体而言,一个个体要获得现代社会意义的一技之长(有别于幼童时期就可开始的学徒工制),需要在二十多岁完成了统一高等教育后,再花上一段不短的时间进行专业训练。这之后一个人才能成为具有专业生产力的现代个体;由这样的个体构成的社会,才称得上现代社会。西方有很多社会科学家,包括人类学家,现在仍然致力于这个“青年期延长(十年)假设”的论证工作,认为这是构建现代社会的必要基础。

第二,对于家庭生育而言,二十年为间隔的代际更替,较之四十年,意味着父母代和子女代在的养育和就业上存在更大的冲突。一来,父母代在这个年龄段生育时,自己还没有建立起相对稳定的事业基础;二来,随着时间推移,子女代成长所产生的就业需要,就人口效应而言,对父母代的就业存在着更直接的威胁。在国内的文化环境下,这些潜在的冲突常常由“跨代介入”来缓解,比如祖父母代养育孙代,但由此产生的关系密集的扩大家庭,其内含的矛盾、这些矛盾会消耗的能量以及对后代成长的影响,对于现代社会的构建都是看不见的阻碍。

第三,对于社会而言,时间跨度上更密集的代际更替意味着较短时期内人口更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前面提到的这些原因,密集更替所产生的个体不是现代社会期望的个体,因为他们没有经历一个相对较长时间的自我发展。因此,由这些个体所构成的社会,可能会貌似庞大,因为人口数量众多,却实则臃肿,因为人口的平均技术含量不高。对于构建现代社会,这也是一个潜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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曦力

曦力

17篇文章 2年前更新

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社会人类学博士、德国马普所博士后。然后发现,知之不够,于是,继续学习与探讨。个人微信公众号“人类学嘉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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